宁波市教育系统第四届读书节期间,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与市、县新华书店合作,开展“尊享·阅读——你选书、我买单、即借走”活动,在世界读书日4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持有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27万多名师生可至12家指定新华书店直接将新书“借”回家。
活动时间:2016.4.23——2016.10.31 活动地点:宁波书城、天一书房、纸木一间、宁波市新华书店中山店、余姚书城、北仑区新华书店、鄞州书城、镇海区新华书店、宁海县新华书店人民路中心门市、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书城、奉化书城、慈溪书城 活动对象:持有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大、中小学师生
操作须知: 1.请确认您是否为“持有效读者证的大、中小学师生”,是否符合荐购条件。(读者卡办理等事项,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咨询电话:88126500。) 2.请阅读并遵守荐购活动规则,合理选书、文明借阅。 3.图书到期,请及时归还。 活动规则: 1.所荐图书须符合本馆馆藏文献入藏要求。网络小说,考试类(如考研、考级、公务员等)参考书,教材、教辅用书,试卷、习题、散页,贴纸书、字帖、描红、字词典,电子产品、音响制品、玩具、文具、挂图、拼图和手工制作类,以及非正式出版图书不在荐购范围。 2.荐购借阅书籍与图书馆普通书籍借阅规则一致(借期60天);读者卡内有超期图书未归还或者超期费超过10元的不能借阅。 3.荐购图书未经过编目加工,因此暂不进行续借、预约等操作。 4.荐购图书额度:单册价格≤100元,册数≤5册,一次荐购图书总价≤300元;每卡年荐购图书总册数≤50册。 5.在市新华书店所属门店(宁波书城、天一书房、纸木一间、宁波市新华书店中山店)和鄞州新华书店服务窗口荐购借阅的图书,只能还回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(鄞州区钱湖南路928号);其他新华书店服务窗口荐购借阅的图书,可还回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(鄞州区钱湖南路928号)或荐购借阅的新华书店。(温馨提示:归还到图书馆时请您直接到人工服务台归还,且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荐购时使用的读者证) 6.新华书店不负责非荐购图书的归还工作,不负责办理滞纳金、丢失、污损、退赔等流通业务;不办理办证、核证、退证等与读者证相关的业务。 7.年度荐购图书经费用完时将停止本年度图书荐购,届时会提前公告。 8.活动热线:88126500,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。 9.所荐购图书可以还回本校图书馆,需带上借书证。